深圳版权登记_著作权登记

深圳版权登记需要了解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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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版权登记需要了解的内容有哪些?

作者:http://www.bllpjnpifa.com 时间:2022-01-09 08:47:51

深圳版权登记受到的关注度一直远远低于商标及专利。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其实版权登记也有其自身有点,比如登记周期更短,更能及时获得保护等。接下来为大家科普版权登记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深圳版权登记需要了解的内容有哪些?

1.办理了版权登记是不是不需要在注册商标了?版权和商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主要体现在保护对象上。商标保护的是logo的使用商品及类别,而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而且下证机构不同。版权可以用在各种商用场合,但是不能替代商标。

2.版权可以在各种商用场合替代商标吗?版权可以用在各种商用场合,但是不能替代商标。

3.把版权日期提前后能否注销别人的商标?将版权日期提前后,可以通过版权登记证在他人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但针对知名品牌的商标无效申请除了版权外,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材料,如使用证据等。同理,当自己logo被他人登记版权后,也可以提请该商标无效。

4.版权登记后如何正确使用?可以使用在任何产品上,在版权左上角或者右上角上打上©的标志去使用。主要作为扩大logo使用范围及举证使用。因为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和商标相比,在使用时有较大的自由,可以在任意商品、服务对象上使用;另外倘若对方涉嫌侵害自己的版权,则可以通过版权证向有关部门提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5.可以只登记版权不注册商标吗?商标主要使用在产品上,只有通过注册才能享有商标专有权,不注册就没有商标专有权。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也不能通过国家商标局得到保护。

没有商标的产品不能进入正规商场销售。而且,如果只是登记版权,别人也可以抢注成为商标,如果要拿回商标权只有通过撤销或维权。所以,应该化被动为主动,在申请商标的同时,登记版权,预防别人抢注。

著作权中表演权和表演者权的区别著作权中表演者权利的含义和内容是什么?表演者权属于一种接受作品的权利,主要是一种附属于作品解释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对表演者权进行了界定,并详细介绍了表演者权的相关内容。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介绍一下边肖关于表演者权利的相关知识。著作权中表演者权利的含义和内容是什么?著作权中表演者的权利是什么意思?理论界对表演者权主体即表演者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主要有两个问题:

1.类别定义。广义地说,表演者不仅包括那些表演享受著作权的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人,还包括那些在公共领域表演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人和那些表演非作品的人。狭义的表演者只包括表演文艺作品的人,不包括表演非文艺作品的人,如杂耍演员、杂技演员和体育运动员。

2.主题类型。邻接权意义上的表演者必须是自然人,但他们是否可以是公司、企业或其他法人值得探讨。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中国的著作权法将表演限于作品的公开复制,而非作品的复制主要受合同法或民法中复制人肖像权的保护。著作权中表演者权利的内容是什么?

(1)显示表演者的身份;

(2)保护表演图像不失真;

(3)允许他人现场公开播放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允许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允许他人复制发行表演者的表演录音录像,并收取报酬;

(6)允许他人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方还应获得2人以上的许可,并按前款第(3)至(6)项规定的方式支付使用作品的报酬。

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的表演者应获得2人以上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者权的产生:表演者权产生的前提是著作权人许可表演者行使其作品的权利,但表演者权的设定有利于维护表演者的利益,因为表演者的权利是由表演者享有的,而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人。表演者权利保护期:表演者权利保护期为演出完成之日起第50年的12月31日。

对于作者的著作权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对于著作权如果遭受侵权,作为权利人是可以依法进行维权的,维权时可以协商进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提起诉讼,那么,著作权侵权的被告是谁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权侵权的被告是谁呢著作权侵权的被告就是擅自使用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的人或者法人、组织。

二、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

1、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即著作权主体,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法人或其他组织被视为作者。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何确定一部作品的作者身份,我国《著作权法》采取了与其他国家和国际公约一致的方式,即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

2、著作权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或转让合同取得著作权的人,如果许-可使用协议对被许-可使用人授予追诉第三人的侵权权利,则许-可使用人就具有了网络著作权的原告主体资格当,然法定许-可使用人就不具有这种主体资格。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一般无权提出侵权诉讼,侵权诉讼权仍由原著作权人行使。

3、其他权利人共同的受让人、继承人等也属于权利人。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转移。公民通过遗嘱,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赠给国家,国家即成为著作权的继受主体。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财产权在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者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三、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应当提交哪些证据?

1、原告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人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或取得权利的合同等。著作权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复制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

3、原告应当提交下列赔偿证据,以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的证据,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赔偿。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著作权侵权的被告是谁呢的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著作权侵权的被告是指侵权人,而著作权侵权的原告可以是著作权人,也可以是著作权被许可人,其他权利人等。

版权侵权的问题在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但是有的人就是由于对于版权侵权的了解你不是很多,自然在无意之间就有了侵权的问题产生,那么版权侵权的认定情形都有哪些?请您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版权侵权的认定情形都有哪些?1、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2、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3、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4、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5、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

版权侵权行政处罚的方式

1、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罚款,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2、对于已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权利人还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目前,除国家版权局外,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设立了版权局,部分地市也设立了版权局。国家版权局负责处理重大侵权案件,各地方版权局负责处理其他侵权案件。

3、另外,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4、以营利为目的,有特定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5、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侵权的认定情形都有哪些?对于是否侵权的这个问题在以上的文章当中,小编已经为您做了一些介绍,虽然说版权侵权的问题时有发生,但只要我们对于版权侵权认定的情形有一个进一步的了解,自然也会很好的避免版权侵权的现象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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