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版权登记_著作权登记

深圳版权登记要走哪些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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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版权登记要走哪些流程呢?

作者:http://www.bllpjnpifa.com 时间:2022-03-17 08:26:30

版权登记,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通过版权登记并获得版权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另外,版权是公司无形资产的代表,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如果遇到资金周转问题,可以通过质押版权获得银行贷款,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那么版权登记的费用多不多呢?深圳版权登记要走哪些流程呢?

1、版权登记的办理流程梗概: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3、提交版权登记所需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4、缴纳版权登记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登记机构会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6、补正程序:根据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当天开始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没有提交补正资料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再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商标PK版权,LOGO保护何去何从

一个LOGO对于塑造品牌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是品牌视觉灵魂的载体,因此对于LOGO的保护不能大意。目前图形LOGO有两种保护方式——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那到底是选择哪种保护方式比较好呢?

商标跟版权的区别1、商标按类别保护,版权保护不分类别;2、商标保护名称,版权保护表现形式及设计风格;3、商标具有地域性(分国家),版权无国界;4、商标审查严格,版权审查相对较宽松;5、商标注册时间长,版权登记时间较短;6、商标必须是注册成功才有效,版权是作品完成后就自动产生(前提是版权是可以登记)。

了解两者区别后,很多人觉得版权登记好,因为时间短,不分类别,不分国界。其实不然,因为商标和版权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保护内容是不同的,两者没有可比性,关键看你需要保护什么。例如,如果你的logo是用在商标包装上,想向大家推销你的产品或者服务,那么重点需要商标来保护。如果说你不想别人抄袭或者使用你的原创图形,那么重点是用版权保护。当然,无论哪种情况,有主次之分最好,就是商标和版权结合保护logo。

网络作品著作权纠纷类型与处理方式

如今网络著作权纠纷呈上升趋势,使得作者对网络作品的保护越来越重视。想要全面保护,就需要先了解网络作品著作权纠纷类型以及纠纷处理方式。

一、网络作品著作权纠纷类型1、网站未经许可,登载他人已在网络上传播但已经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作品的;2、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行为人在其网络的注册资料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3、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4、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专门用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他人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方法、设备或者材料,而上载、传播、提供的;5、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

二、网络著作权纠纷处理方式1、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2、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版权局、著作权保护机构如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自然人等)调解著作权纠纷。3、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帮您把关知识产权,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保护!

著作权侵犯_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原创作品如春笋般涌出,但人们的保护意识尚弱,自己的著作权被侵犯了还不知如何维护。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说说著作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在讲著作权赔偿标准前,小编先给大家讲讲著作权侵权行为,毕竟如果没有侵权,哪来的赔偿呢,著作权的赔偿标准是建立在有著作权侵犯行为上的,那著作权侵犯行为的认定标准又是什么呢?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剽窃他人作品的;

3.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4.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5.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6.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7.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8.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9.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

二、损害赔偿的范围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按照全部赔偿原则,即指因侵权造成著作权权利人全部实际损失的范围。凡侵权损失,不外乎是指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现有财产的减少或丧失,以及可得利益的减少或丧失。通常又分为侵权损害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除了著作权造成的财产损失外,著作权的损害赔偿还包括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精神损害赔偿。

1.间接损失,即指权利人受到侵害的著作权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规定的“其他重大损失”的范围。著作权的间接损失是由于造成了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著作权进行经营活动而遭受的。

2.直接损失(1)因侵犯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而造成的财产损失。(2)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3)对侵权直接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或丧失的损失;3.精神损害,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赔偿主要指著作权的精神损害的赔偿。在侵权人侵犯著作权人人身权或者表演者人身权情节严重情形下,判令侵权人向著作权人或表演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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