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版权登记_著作权登记

深圳摄影作品著作权价格是否合理?

联系我们CONTACT US

深圳宝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深圳摄影作品著作权价格是否合理?

深圳摄影作品著作权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http://www.bllpjnpifa.com 时间:2023-07-15 08:02:0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如何处理

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深圳版权登记制度,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针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如何处理的问题,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如何处理?

(一)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6.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二)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2.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3.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4.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5.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三)软件复制品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或者软件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诉讼权利主体资格的认定

(一)注册证明在计算机软件侵权诉讼中,原告一般为软件的著作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授权的发行人)。如果是前者作为原告提起侵权之诉,则软件著作权人应当举证证明其为适格的主体,证据一般为该软件的注册证明,依各国通例,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便产生,所以享有或行使著作权无需以是否出版或履行登记、注册或其他任何类似的程序为前提,但为诉讼起见,提供著作权来源国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或出版物以证明自己为著作权人,无疑为较便捷的途径。

如果是利害关系人为原告,则其应提供使用许可合同,如果合同就侵权诉讼的资格做了明确约定,被许可人可以按约定来决定是否提起诉讼。一般而言,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排他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只有在取得讼争软件的著作权人明确授权的情形下或讼争软件的著作权人明确放弃的情形下,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证与认证要求如果原告提供的著作权证明为域外形成的,为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1条1款对域外形成的证据要求,该著作权证明还必须经过权利来源国的公证机关或公证人的公证及中国驻该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认证。

(三)《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或双边协议作为著作权人的外国公司或自然人,在提供该软件著作权在本国或第三国的注册证明书的同时,应确保其著作权的来源国与中国均为《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或与中国有双边协议,若两国均为该公约的缔约国,则根据其中的国民待遇原则,其可以直接享有中国的法律为其著作权提供的保护,即与中国的著作权人享有同等的待遇。若在双边协议中,约定有同等待遇或互惠的要求,则也可以受中国的著作权法的保护。

如今,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产活动越来越依赖网络,可以说,从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都可以在网络上进行满足,所以,各种软件APP都被开发了出来,那么作为软件开发者,也必须了解软件著作权的相关法律,软件深圳版权登记的官费是怎么收取的?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官费是怎么收取的

一、软件著作权的定义。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界定。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官费标准。

申请软件著作权的官方的费用是300元每件,如果是多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件著作权需要副本的话每个副本50,是一次性的费用不需要每年交费,可以自己办理或者找代理公司办理,找代理机构办理需要代理费500-800元不等。

四、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

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

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或者软件设计说明书;

4.报送审查;

5.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

6.公告发证;

五、软件著作权的相关证明文件。

1.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拟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什么是版权资产?版权资产管理答疑

小编在本文为大家带来的是版权资产的相关答疑。对于什么是版权资产,又该如何进行管理?想必大家都很陌生。所以快看下本文内容吧。

1、什么是版权资产?所谓版权资产,即著作权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著作权的财产权益和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财产权益。

2、什么是版权资产管理?版权资产管理,是针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并能为其带来经济收益的版权资产进行组织、协调、配置,以实现其保值、增值的管理过程。就其内涵而言,版权资产管理涵盖权利管理和价值管理两个层面,通过版权资产相关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行清查核算和测算投入产出绩效,实现对文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可持续跟踪、记录、核算与控制,是企业资产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3、哪些主体可以做版权资产管理?版权资产的持有机构可以做版权资产管理。由于版权密集型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产品是与版权密不可分的,因此是最需要对版权资产进行管理的企业类型。版权密集型企业大量集中在核心版权产业中,涵盖报纸、期刊、书籍出版、软件、影视、广播电视等多个行业领域。

4、如何进行版权资产管理?目前,很多文化企业已经了解了版权资产管理的概念,但具体的实施工作仍是一项前沿性、专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各个环节连接紧密。有些文化企业通过版权登记、表单记录或者外包法务的方

式实施了一些基础性管理,但想要实现版权权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掌握版权资产的运营状况,仍会面临许多较为复杂的专业性问题,急需专门的机构为企业梳理版权资产管理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版权资产管理的解决方案。此外,在建立内部管理及版权资产台账时,专业的版权资产管理软件可以辅助业务人员规范操作,并实时更新资产状态、提示风险、形成可视化分析,从而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网络版权侵权5大基本类型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信息的传播得到快速发展,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内容也不断扩大和深化。而网络版权就是作者在互联网中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西面来看看网络版权侵权有哪些类型。

网络版权侵权类型

1、未经作品权利人许可,擅自发表其作品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未经作者许可,将其创作的作品公开化。(2)违背作者的意愿,提前或推迟公开作品。(3)不遵从作者的意愿,以其他形式公开作品。

2、未经许可擅自以复制、展览、发行、放映等方式将作品用于网络传播以复制、展览、发行、放映等方式使用作品,须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在著作权人授意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合理使用,并支付报酬。网络服务企业在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前,双方须就使用方式和使用范围达成协议,网络服务商若超过协议内容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即构成侵权。

3、将他人作品用于网络传播,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主要有以下情形:(1)经法定许可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用于网络传播,但未按规定支付报酬。(2)双方签订合同,依合同许可获得作品使用权,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3)强制许可的使用人未依法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歪曲、篡改表现为不经作者同意,对作品进行增删、变更,改编作品的外在表现,损害著作权人的声誉。网络环境下,相对于传统媒体,其他人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更加容易,著作权人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更容易受到侵害。另外,网络环境下的虚拟身份,也加大了确定侵权人身份的难度。

5、剽窃他人作品剽窃他人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表权、署名权和复制权。剽窃他人作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完全或大部分照抄著作权人的作品,这种剽窃行为比较容易认定。另一种也是网络环境下更常见的方式,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著作权人作品的内容或形式进行抄袭。


 

上一篇:光明区音乐作品版权包含哪些类型?

下一篇:龙岗区影视版权费用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