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版权登记_著作权登记

福田区影视版权代理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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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影视版权代理哪家好?

作者:http://www.bllpjnpifa.com 时间:2022-09-29 08:36:06

如何登记版权?这应该是很多创作人关心的问题。近几年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网络侵权现在层出不穷,特别是作品版权侵权问题让众多原创作者十分头疼,“侵权容易维权难”的情况令人痛心。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深圳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如何登记版权?了解三个知识点即可明白版权登记怎么操作。

一、版权登记方式版权登记方式包括:自行到版权局登记、委托版权代理机构办理登记。1.传统的版权登记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2.第三方版权登记机构:如果您需要在特定时间内拿到版权登记证书,您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直接申请由版权局出具的版权证书,时间上比传统的登记机构更快。

二、如何登记版权?版权登记流程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

三、版权登记所需材料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

在我国,作品著作权登记采取自愿原则,即作品自原创完成之日起作者自动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不因登记与否而改变。由此可以看出要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是作品的产生,其次是未签署任何放弃作品著作权的声明。但是呢,小编想提醒一句,不做作品著作权登记,你用什么证明这作品就是你原创的?

很多人都知道,深圳版权登记对于广大的创作者来说是一个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有效措施,但对于版权登记做了有什么用,更为具体的内容却并不了解。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番。版权登记做了有什么用?

1.版权登记的作用首先是明确版权的所有者是谁,从而保障作者或者作品的其他著作人与该作品有关的合法权益,例如当你的作品遭受抄袭时,版权登记就能证明该作者的所有权归谁。

2.版权登记有利于作品和软件的许可和转让,也有利于作品和软件的传播及其经济价值的实现。

3.可以保护著作人的合法权益可以抵押,入股或通过其他商业模式获利。

4.版权登记的作品实现属于自愿登记,作品不管是有还是没有登记,作者或者作品的其他著作人是依法取得著作权的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5.版权登记是作者或者作品的著作人允许可以使用我平和版权转让的法律依据。

6.可获得政策优惠或补贴。版权登记相关问题:

1.全部作品都可以申请版权登记吗?有时候有些创作者会有这样的疑问,是不是全部做作品都可以申请版权登记,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如果有以下这些情况,作品登记机关是不予登记的;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申请了版权登记一般多久时间可以下证?一般个人或者机构亲自去大厅办理版权申请的下证时间为40-50个工作日,时间主要花费在资料整理、流程等方面上,如果是通过专业版权登记代理机构办理,最快可以3-5个工作日完成办理下证,并且在时间的选择上还有1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25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等。最后再提醒各位,版权登记非常重要,如果不想你的作品遭受他人的侵权,请依法到相关部门对自己的作品办理登记。

2020年5月20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实施了《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不是我国第一次提出关于摄影作品版权问题,《著作权法》第二条中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第三条则细化了“作品”的范围,其中第(五)项明确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五)摄影作品。

一、摄影作品受保护的范围关于摄影作品,其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也应当具备《著作权法》中关于作品的要求,例如:1、不论是否发表;2、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3、具有独创性;

在《通知》第一条中明确了对摄影作品的要求,并着重强调了“独创性”,并需要符合《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十)项的特征,即(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同时需要注意,《著作权法》第五条(二)项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二)时事新闻;但在《通知》中却明确了:以新闻事件为主题的摄影作品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时事新闻,受著作权法律法规保护。

二、摄影作品的适用范围及授权

摄影作品的受众相对广泛且门槛较低,所以相对于音乐、文学作品、科学作品等被侵权的范围要更大,其中最严重的是图片。

《通知》进一步重申了摄影作品受法律保护,并规定了图片经营和使用单位的义务,其中第二条细化了规定:新闻单位、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互联网公众账号、图库经营单位、非媒体机构和个人等使用他人摄影作品,应当严格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取得摄影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经摄影作品作者许可,不得对摄影作品的构图、色彩等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摄影作品标题和作品原意。使用著作权保护期届满的摄影作品,不得侵犯摄影作品作者依法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同时,《通知》中对摄影作品的适用范围也涉及到了教育层面,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八、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单幅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相关规定向著作权人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其实,关于摄影作品的使用范围,《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中也规定:“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综上,在摄影作品的使用方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使用著作权人摄影作品的,新闻单位、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互联网公众账号、图库经营单位、非媒体机构和个人等均应当取得摄影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相关规定向著作权人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此种情况的使用,必须是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单幅摄影作品,从侧面来说,若是系列作品还是需要征得同意的。

三、细化图库经营单位权利义务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数字化时代已然到来,各大图库经营者掌握着数量庞大的摄影作品,但值得深思的是,其中又有多少摄影作品是真正得到作者授权的?又有多少作品是版权清晰的?为此,《通知》对图库经营单位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呼应了“知识付费”。

1、图库经营单位应当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活动,与摄影作品著作权人订立合同,在双方约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权利。

2、图库经营单位向用户提供的摄影作品应当权属清晰且获得合法授权,并指明作者及授权方式、授权期限和授权范围等必要信息。

3、图库经营单位应当合理收取版权许可使用费,并明示使用费价格。

4、图库经营单位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授权和经营活动,不得对不享有版权的摄影作品虚构版权,不得向他人提供未获授权的摄影作品及主张权利,不得以投机性牟利为目的实施不正当**行为。

5、图库经营单位对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及著作权人放弃财产权的摄影作品进行收集、整理、编辑并向用户提供的,应当指明作者及可使用的权利范围等必要信息,且不得侵犯作者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得以版权许可使用费的名义收取费用。

6、图库经营单位与摄影作品著作权人及使用者、摄影行业组织等应当共同探索合理、便捷的摄影作品授权体系,进一步完善摄影作品授权交易机制,促进摄影作品的合法有序传播。

四、维护权益

虽然知识产权已经存在很多年,但并未真正实现普及,所以这个词汇对很多人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是陌生的,在**方面,曾经的“著作权人”也是举步维艰。《通知》的发布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保护著作权起到了建设性的意义。

1、著作权人投诉:

摄影作品著作权人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投诉时,应当提交申请书、权利证明、被侵权作品以及其他证据。摄影作品的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取得著作权的证据。权利声明、摄影作品上的水印不能单独作为著作权权属的证据。

2、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摄影作品著作权人可以将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授权摄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相关诉讼、仲裁活动。但,需要注意的是,未经批准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擅自从事摄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

3、为摄影作品的传播提供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应当严格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提供公开、便捷的维权渠道,及时处理侵权纠纷投诉,切实履行“通知--删除”法律义务。

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摄影作品侵权盗版行为,严肃查处虚构摄影作品版权、进行虚假授权的行为。

很多人对于软件著作权为什么要登记,为什么应该这样登记,存在很大的困惑,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法律意义是什么?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法律意义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由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登记办公室颁发的法律文书,是软件著作权人对所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二、证书可以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起到减轻举证责任的作用。

三、软件著作权人在获准登记后,可以将所登记的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封存,一旦发生纠纷时,由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启封,作为重要证据使用。

四、根据国务院颁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有关规定,证书可以作为软件著作权人或软件企业申请减免税的证明。国家还将采取一系列政策,对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给予重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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